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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腾股份:专利信息披露为何遮遮掩掩?
时间:2014-03-07 9:41:19            【字体: 】   浏览:1392 次

  自今年1月29日成功登陆创业板以来,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博腾股份)的股价就一路上扬,连续多日出现涨停,股价已从发行时的25.1元每股飙升至60.7元每股(截至2月25日),从市场反应来看,投资者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表示乐观。而此前,博腾股份的上市之路却遭遇了一番波折和媒体的质疑。

  在进行网上申购前夕,有媒体指出,博腾股份两款主营产品的相关专利保护已经到期或即将到期,会对其未来业绩带来诸多变数和不确定因素。该媒体认为,尽管博腾股份在招股说明书中曾提示了公司存在的几项特别风险,但对于公司相关专利已经到期的事实未能在招股说明书中体现,这一做法违反了上市公司有关信息披露的要求,涉嫌误导投资者。

  随后,博腾股份董事长居年丰就媒体的质疑进行了解释,但对于相关专利保护到期的有关信息为何没有写入招股说明书中,居年丰并没有予以正面回答。

  业内人士表示,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真实性是任何一个成熟的资本市场对参与主体的基本要求。上市公司能否像披露财务信息、法律信息一样披露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除了上市公司自身加强管理,提高对信息披露重要性的认识之外,还有赖相关主管部门出台更为完善的信息披露规范,以及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避免因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的漏洞,给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带来侵害。

  专利是否到期各执一词 影响股价波动有待观察

  公开资料显示,博腾股份是一家为跨国制药公司和生物制药公司提供医药定制、研发和生产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服务于临床试验至专利药销售阶段的创新药,药品治疗领域包括抗艾滋病、抗丙肝、降血脂、镇痛、抗糖尿病等。博腾股份最主要的两款产品分别为叔丁氧侧链、双呋喃内酯,是针对艾滋病药地瑞拉韦的两种医药中间体。近年来,这两款产品占公司收入的比重都在4成以上。

  在博腾股份进行网上申购的前夕,有媒体经过相关检索查询到,地瑞拉韦的化合物专利在2012年就已到期,制剂专利也将在2015年到期,但相关信息并未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而专利保护到期的信息有可能会影响公司未来股价,并影响投资者信心。

  为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记者联系了博腾股份董秘办有关人士,按照对方的要求,记者将采访提纲发送给了公司有关负责人,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未得到对方任何回复。据居年丰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地瑞拉韦有很多专利,化合物专利只是其中一种,其中涉及原料药和制剂的部分专利的到期时间为2026年”。

  为何两方说法出入较大,究竟是媒体误读,还是另有隐情,记者采访了有关业内人士。在医药领域有着丰富专利运营经验的上海盛知华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晓芳经过查询地瑞拉韦在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FDA)桔皮书中登记的跟该药相关的专利时发现,地瑞拉韦在化合物物质专利、药剂相关专利和药物治疗方法3个方面都提交了多件专利申请。她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地瑞拉韦的化合物物质专利保护已经到期,而制剂专利保护也即将到期,但FDA批准上市的是地瑞拉韦的乙醇合物,而乙醇合物的药剂核心专利(专利号:US7700645)保护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6日。”胡晓芳强调,两家获得美国FDA预批准的制药厂商提出的也是该乙醇合物的申请,虽然有跟进仿制,但原则上仿制药在2026年底之前不能上市销售。

  专利信息披露乱象丛生 行业缺乏完善规范指引

  目前来看,地瑞拉韦相关专利到期是否会对博腾股份未来的营收和利润带来影响尚无定论,但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不规范的做法已是不争的事实。

  2013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外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从事药品、生物制品业务》,对药品、生物制品业务的信息披露进行了规范与细化,其中第二条称,上市公司应当详细披露报告期内药品项目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情况,至少包括下列内容:本报告期及去年同期销售额占公司同期主营收入10%以上的主要药品名称、功能主治、发明专利保护期、是否属于新药或者中药保护品种等;本所或者公司认为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有重大影响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等。

  记者查阅了博腾股份公开的招股说明书,在研发技术优势中介绍,截至 2013 年8 月6 日,公司已有10件发明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另有11件发明专利申请正在审查过程中,其中有2件为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但关于相关专利到期的信息却并未公开。此外,在公司列举出的7个方面的特别风险提示中,对相关专利到期的信息也只字未提。

  “任何一个进入资本市场参与运行的企业主体,应该遵循最基本的‘游戏规则’——规范、真实、准确、及时地向每一个市场参与者披露企业的信息,不仅包括财务信息、商务信息、法律信息,也包括事关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信息。”华凯弘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邵男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公司对300余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跟踪和研究发现,专利等关键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准确、不真实的上市公司不在少数。“我国创业板中,专利突击申请、专利造假、专利信息披露含混不清、失效专利充当有效专利等问题之所以层出不穷,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行业内缺乏完善的信息披露规范,目前我国对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还没有一个相对明细的规章制度,这在客观上造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乱象丛生。”邵男表示。

  据了解,早些时候,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的《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管理规定(暂行)》(下称《规定》)中对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规范,其中包括专利信息的披露、专利实施许可、强制性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特殊规定等方面的内容。虽然这一《规定》不具有强制性,但对于信息披露,尤其是知识产权信息真实披露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知识产权报记者 王 康)

发布时间:2014-03-07 9:41:19[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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