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东,男,汉族,工程师,中国共产党党员,天津市宁河县人。现为广州市华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专利代理人、商标代理人、律师。
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先后获得工学学士(自动控制)、法律硕士(法学理论)学位。长期在华南理工大学从事知识产权代理和管理、教学研究工作,常年为各地政府、高校、企事业单位举办法律和知识产权培训、讲座,同时还代理了大量民事、商事和知识产权诉讼与非诉讼业务,参与多项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课题,《知识产权100问》宣传册的编者之一,多次在法律、知识产权等刊物上发表文章,《论专利管理机关在处理专利纠纷过程中的法律地位》一文被中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第八届年会评为优秀论文。
现任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常务理事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副主任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知识产权维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专利代理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评审专家
广东省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委员
广东专利代理协会副会长
广东专利代理协会讲师团成员
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
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理事
广东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
广州市专利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发明协会理事
广州科普讲师团成员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