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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对美国IDC公司涉嫌价格垄断案中止调查
时间:2014-05-30 14:27:48            【字体: 】   浏览:1359 次

  记者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国家发改委于近日对美国交互数字公司(IDC)涉嫌价格垄断案作出了中止调查的决定,并将对IDC公司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消除涉嫌垄断行为的后果。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2013年6月,国家发改委根据举报对IDC公司启动了反垄断调查,获取了IDC公司涉嫌实施价格垄断行为的证据材料,IDC公司相关负责人于2013年7月、2014年1月两次到国家发改委接受调查询问。经调查,IDC公司涉嫌滥用在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包括:对我国企业设定不公平的高价专利许可费、要求我国企业将所持有的专利向其进行免费反许可、将非标准必要专利和标准必要专利进行捆绑许可等。

  据介绍,在反垄断调查期间,IDC公司积极配合调查,与我国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就专利许可费和其他条款达成和解协议,同时表示将参照对华为公司的许可条件与我国其他企业进行专利许可谈判。今年3月,IDC公司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了中止调查申请,提出了消除涉嫌垄断行为后果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不对我国企业收取歧视性的高价许可费、不将非标准必要专利与标准必要专利进行捆绑许可、不要求我国企业将专利向其进行免费反许可、不直接寻求通过诉讼方式迫使我国企业接受其不合理的许可条件等。

  据悉,考虑到IDC公司提出的承诺措施能够消除涉嫌垄断行为的后果,保证我国企业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恢复市场竞争秩序,国家发改委依据《反垄断法》第45条的规定对IDC公司作出了中止调查的决定,同时将严格监督IDC公司切实履行承诺,如果IDC公司未履行承诺或者有其他法定情形,国家发改委将恢复调查。

  据了解,IDC公司是一家美国无线技术开发和专利授权厂商,拥有无线通信领域大量标准必要专利。通信设备制造商在生产、销售通信设备时均需获得该公司的专利许可。此前,该公司对我国华为公司、中兴通讯等国内通信设备制造商专利许可时设定的费率较其对苹果、三星、诺基亚等公司的费率高出数倍乃至数十倍,涉嫌构成歧视性的过高定价。同时,这家公司还涉嫌在美国采取对中国企业提起“337调查”等手段迫使中国企业接受其报价。(知识产权报 记者 祝文明)

发布时间:2014-05-30 14:27:48[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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